膳食津貼是香港外傭僱傭中最常被誤解的權益之一。僱主經常詢問膳食津貼是否為強制性、是否可從薪酬中扣除,以及提供膳食是否等同於支付津貼。答案其實簡單明瞭——但錯誤處理的後果卻可能十分嚴重。
HK$1,236
每月膳食津貼(2026年)
HK$5,100
最低工資(MAW)
HK$6,336
每月最低總責任
什麼是香港外傭膳食津貼?
膳食津貼是根據《標準僱傭合約》(ID 407表格),每位香港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僱主必須提供的強制性付款或膳食安排。膳食津貼與最低允許工資(MAW)一同由香港政府審訂。
自2025年9月30日起生效的膳食津貼為每月HK$1,236,適用於該日期或之後簽訂的所有新合約、續期及轉換合約。
- 2026年膳食津貼為每月HK$1,236
- 該津貼獨立於HK$5,100最低工資之外,需額外支付
- 合計每月最低責任為HK$6,336
- 適用於所有國籍:菲律賓、印尼、泰國、斯里蘭卡等
- 僱主只有兩種合法方式履行此責任
履行膳食津貼責任的兩種方式
方式一:提供免費膳食
您每天提供三餐充足的膳食(或食材供外傭自行烹調)。若家傭有特殊飲食需求(如清真食品、素食),提供合適膳食的難度會增加。
方式二:支付現金膳食津貼(每月HK$1,236)
您額外支付HK$1,236/月,讓外傭自行安排飲食。超過七成香港僱主選擇支付現金津貼——對於有特殊飲食需求的外傭(如印尼外傭的清真飲食要求),這是最實際的安排。
僱主可否從工資中扣除膳食津貼?
不可以。從外傭工資中扣除膳食津貼在香港屬違法行為。膳食津貼是法定權益,並非獎勵。必須在HK$5,100最低工資之外全額支付,不設任何例外。
- ❌ 從工資扣除膳食津貼屬違法
- ❌ 支付HK$4,800工資加HK$300「伙食費」並不符合規定——兩項責任各自獨立
- ❌ 以「提供膳食」為由支付低於HK$5,100的工資並不符合規定
- ✅ 支付HK$5,100工資 + HK$1,236膳食津貼(或另行提供膳食)= 符合規定
膳食津貼的歷史加幅
| 生效日期 | 膳食津貼 | 同期最低工資 |
|---|---|---|
| 2025年9月30日 | HK$1,236/月 | HK$5,100/月 |
| 2023年10月1日 | HK$1,196/月 | HK$4,870/月 |
| 2022年10月1日 | HK$1,173/月 | HK$4,730/月 |
| 2021年10月1日 | HK$1,121/月 | HK$4,630/月 |
常見問題
雙方可否協議豁免膳食津貼?
不可以。膳食津貼是《標準僱傭合約》下的法定權益。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任何書面協議豁免膳食津貼均屬無效。即使外傭簽署聲明同意放棄津貼,該協議亦無法律效力,僱主仍須負全額支付責任。
膳食津貼是否計入遣散費計算?
不計入。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根據工資(具體為最低工資)計算,而非膳食津貼。這是合約規劃的重要區別:膳食津貼增加月度成本,但不影響合約提早終止時的遣散費責任。
若未提供膳食或支付津貼,後果如何?
未提供充足膳食或支付HK$1,236膳食津貼屬違反《標準僱傭合約》及《僱傭條例》。外傭有權立即終止合約(毋須通知),並可追索所有未付津貼。僱主亦可能面臨勞工處調查及影響日後申請外傭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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