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外傭須使用入境處標準僱傭合約ID 407,一般為兩年。續期須簽署新合約並申請延長逗留;新合約工資不得低於簽署日適用的MAW。一般提早終止須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。雙方亦須在終止日起7天內以ID 407E、書面或網上通知入境處。終止後逗留通常以14天或原有逗留期限餘期中較短者為準;新工作及逗留須另獲入境處批准。
無論您的外傭兩年合約即將到期並希望續簽,還是需要提早終止合約——了解規則可保護您和您的外傭。本指南涵蓋2026年您需要了解的每份表格、時間表、費用和法律義務。
合約續期——逐步指南
在合約到期日前4–8週開始續期程序。不要等到最後一週——入境處處理需要時間,而簽證過期會造成嚴重問題。
- 1
審查並商定新薪酬
市場數據:在港工作滿兩年或以上的有經驗外傭,在續期時通常獲得每月HK$5,300–5,800。公開討論——合理的續期薪酬可留住好外傭。
- 2
簽署新ID 407
雙方簽署四份,按新合約簽署日適用MAW(2026年10月3日起HK$5,220)及較高議定工資。
- 3
POLO/MWO核實(菲律賓外傭)
將新簽署的合約提交至POLO/MWO香港認可。費用:HK$476。處理時間:3–10個工作天。
- 4
印尼領事館認可(印尼外傭)
提交至印度尼西亞總領事館。費用和時間各異——額外預留2–3週。
- 5
向入境處申請延長逗留
按續約路線提交指定申請及證明文件;現行普通簽證費為HK$330,實際表格及處理時間以入境處要求為準。
- 6
更新保險
在舊保單到期前購買與新合約期一致的新保險保單。
- 7
收到新電子簽證
外傭的就業不間斷繼續。續期無需離開香港。
- 所需文件:新ID 407合約、僱主收入証明、外傭護照(在合約結束後至少有效6個月)、POLO/領事館核實信
- 費用:入境處現行普通簽證費HK$330;菲律賓MWO、其他領事程序及保險費按個案另計
- 新合約的變化:更新的MAW(如政府有所更改)、更新的膳食津貼、更新的公眾假期
僱主提早終止
提早終止外傭合約是一個重大決定,具有法律和財務影響。請仔細遵循程序以避免法律責任。
- 通知要求:1個月書面通知,或支付代替通知的1個月薪酬
-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:須視乎服務年期、終止原因及法定資格判斷,兩者不會同時支付;不要只按年期自動假設。
- 通知入境處:雙方均須在終止日起7天內提交ID 407E、書面通知或使用網上服務。
- 結算:支付未付工資、代通知金(如適用)、未放年假、旅費及其他合約或法定款項,並保留收據。
- 遣返義務:僱主一般須提供返回原居地的免費旅程及適用膳食或旅費;個別轉僱主安排不應在未獲批准前假設可抵銷責任。
- 兩週逗留條件:終止後一般只可逗留14天或原有逗留期限餘期(以較短者為準);不等於可在期間為新僱主工作。
外傭提早終止
外傭有權提前1個月通知終止合約。雖然這通常被稱為「跳槽」,但這是標準僱傭合約下的法律權利。
- 外傭的終止權:向僱主發出1個月書面通知
- 兩週規則:一旦合約由任何一方終止,外傭必須在14天或剩餘簽證期限(以較短者為準)內離港
- 跳槽顧慮:大多數跳槽發生是因為薪酬期望不符或工作條件不佳——而非隨機的投機行為
- 如果您的外傭想離職,應該怎麼做:專業地接受通知,及時發出解僱信,並立即使用SeekHelpers尋找替代人選
- 對入境記錄的影響:僱主記錄中頻繁提早終止可能影響日後的簽證申請
我的外傭可以更換僱主嗎?
- 允許轉換的情況:合約完全完成、僱主和外傭同意相互終止、僱主移居香港以外、僱主去世
- 不允許在現行合約期間轉換:外傭不能違反現行合約轉至新僱主——這是簽證違規
- 入境處的立場:入境處追蹤就業記錄,頻繁合約中斷的情況會被記錄在案
- 如何確保順利過渡:及時提供終止文件及結算證明;任何更換僱主申請均由入境處按個案審批
SeekHelpers如何協助合約續期
- 透過應用程式提交續期文件——無需親身到辦公室
- 實時追蹤您的續期簽證申請狀態
- 合約範本自動填入正確的2026年MAW及法定條款
- 在合約到期前8週發送提醒通知
- 如果您在終止後需要替代外傭,SeekHelpers的AI配對會立即找到最合適的候選人
終止合約時的僱主清單
- 1
以書面確認終止日期、通知期及由哪一方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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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工資、代通知金、年假、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如適用)及旅費。
- 3
最遲在終止日起7天內通知入境處,並把副本交予對方。
- 4
以可追查方式付款,取得簽收紀錄及交還物品清單。
- 5
向外傭解釋兩週逗留條件不等同新工作批准。
- 6
妥善保存合約、通知、付款及入境處確認紀錄。
終止原因會影響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、即時解僱及其他權利。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;個別爭議應向勞工處、入境處或法律專業人士查詢。
常見問題
解答僱主最常提出的相關問題。
香港外傭合約續期要簽新ID 407嗎?
要。雙方續約須簽署新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,並按入境處及適用領事程序申請延長逗留。新合約工資不得低於簽署日適用的最低許可工資。
提早終止外傭合約要給多少通知?
一般情況下,任何一方均須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,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。即時終止只適用於法例容許的特定情況,個別爭議應向勞工處查詢。
終止外傭合約後何時通知入境處?
僱主及外傭均須在終止日起7天內,以ID 407E、書面或入境處網上服務通知入境處,並宜保留提交確認及向對方提供副本。
外傭合約終止後的兩週規則是甚麼?
外傭一般只可留港至終止日起14天或原有獲准逗留期限屆滿,以較早者為準。這段時間不等於已獲准為新僱主工作;任何新工作及逗留都須另獲入境處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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